“钓场标坑规则”主要针对垂钓活动中的标坑设置和使用进行条例化管理。以下是一些标坑规则的常见内容:
1. 标坑的设置须经过钓场管理机构同意。在未经管理机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设置标坑的属于违规行为。
2. 标坑的位置应选择 鱼类较集中 的段落,不应影响其他钓客正常垂钓。
3. 标坑的数量不宜过多,一般以2-3个为宜。
4. 标坑不得使用大量香料进行诱饵,不可用灯光吸引鱼儿。
5. 钓手在标坑内垂钓启用后, 5-10分钟内内如未垂钓到鱼,应立即收竿。
6. 标坑划分为早班和晚班,每个班次的垂钓时间一般为3-5小时。
7. 标记钓鱼点应使用明显的标志进行标记,以免其他垂钓者误入该区域,避免引起纷争或危险。
8. 每次使用标坑后应妥善保管诱饵和垂钓工具,不可弃置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