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名称应该简明扼要地描述该行为的性质,包括行为对象、内容、形式等方面的要素。通常采用“行政XX决定/通知/命令/许可/批复/处罚等”方式命名。
行政行为名称的明确规定有利于行政文书的法律效力认定和行政相对人对其行政权利、义务的认知。
同时,根据行政法律规定,若行政行为名称与其内容不一致,则应以内容为准。因此,行政行为名称的准确描述非常重要,不仅体现了行政机关的行为规范和精准度,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