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借方应收款科目(一般为银行存款)记录要记账的外欠款。同时,在往来款科目中记录挂账贷方,同金额;
2.
外欠款发生变化时,根据发生的现金流及款项期限,对应调整借方应收款科目与往来款科目中的挂账;
3.
当外欠款的款项已经结清时,在借方应收款科目中记录结算,发生现金流;
4.
同时在往来款科目中记录发生现金流,将挂账余额清零,并发生结清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