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委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的高级领导干部,是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务院的领导机构。国务院委员是中央政府下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及国务院直属的部委等单位的重要领导,其级别相当于副部级,处于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之下,属于国家行政系统中的高级别干部。国务院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国务院委员的职责是参与国务院的行政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和委派而定,例如负责某个部门的工作、主持国务院的某个工作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