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而董事则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通常是公司董事会成员,负责管理公司事务和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但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被罢免。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董事长。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也可以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总的来说,董事和董事长都是公司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其产生方式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