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是指在父母因疾病或年老无法照顾子女时,将子女交给社会福利机构代为照顾的一种暂时性措施。而子女个人委托书则是在停保过程中,父母将子女的监护权委托给其他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成年人的书面证明。以下是一个停保子女个人委托书的范本,仅供参考:
停保子女个人委托书
委托人:(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承担监护责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系本人对于自己的子女(子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的监护人。因本人(或者是本人父母)因年老、患病等原因无法对子女亲自照看,特此委托被委托人对本人的子女进行监护、抚养。在此期间,如有需要办理子女相关手续等事项时,被委托人有权代为办理。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起止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到期后如需延长,双方可重新协商并签署新的委托书。
此委托书系自愿签署,双方均应遵守所签署的约定并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如造成我方(被委托人或委托人)或子女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日期)
以上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停保子女个人委托书范本,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细节较多,建议在签署委托书前先与相关部门和律师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