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在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单》。
选择一家异地安置就诊医院,并且这家医院必须作为门诊慢性病的定点医院。
同时,还需要准备一份反映相关病情的住院病历。
将填好的申请表以及住院病历交给经办人员,他们会提交给地区人社局专家组进行审核。
经过审批后,会通知申请人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门诊慢性病的登记有效期为登记日期至当年度12月31日终止。如果患者在这一年内病情有所变化或者需要新增病种,则需要重新填报申请单,并在每年的元旦之后进行新的登记备案。若要增加病种,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便重新审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