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浙里办医保暂停参保后,对于账户余额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个人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医疗保障专区”-“出具参保凭证”模块提交转移申请,若您转入新就业地医保账户,那么您的账户余额就可以转移到新的医保账户中。
2. 若您转入的新就业地医保机构不接收个人账户,那么您的医保账户余额可以选择做一次性清算。
3. 关于医保卡的使用,即使停止缴费,卡上的余额也不会作废。也就是说,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虽然参保人将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他们仍然可以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