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的评定标准主要依据是《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根据这个标准,听力残疾共分为四个等级:
1. 一级听力残疾:听觉系统损伤导致非常严重的听力障碍。即使声音放在耳边大声呼唤,也无法听到。
2. 二级听力残疾:听觉系统损伤导致严重的听力障碍。在嘈杂环境中听不清正常声音。
3. 三级听力残疾:听觉系统损伤导致中等程度的听力障碍。在一般的交谈环境中,需要对方大声呼唤才能听清。
4. 四级听力残疾:听觉系统损伤导致轻微的听力障碍。在一般的交谈环境中,需要对方正常呼唤才能听清。
具体的残疾等级评定需要由专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