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和免缴都是税收优惠政策中的两种形式,它们在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效果上存在一些区别。
减免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它们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如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免缴则是指对特定群体或特定事项的纳税人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税款。例如,自2018年1月1日起,持有效期内《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8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减免和免缴都是为了鼓励特定群体或特定事项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采取的措施,但它们在具体实施方式和实施效果上存在一些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