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的出生证明丢失,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开具出生证明遗失证明: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1。
开具出生情况说明:
然后,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1。
补办出生证明:
最后,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1。
如果是在办理户籍手续后发现出生证明丢失,那么只能补办出生证明的正页23。补办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新生儿的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
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将给予补发,并且会登记备案23。
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些其他相关证明,如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未上户的情况)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