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将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的,加计抵减比例从此前规定的10%提升至15%,行业减税力度持续加码。
符合条件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