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联调,即诉讼前的联合调解,是一种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由法院或其他调解机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方式。如果在诉前联调后无果,即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接下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准备起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需要准备相关的起诉材料,如起诉状、证据等。
缴纳诉讼费并正式立案:在准备好起诉材料后,需要向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并正式立案。诉讼费的具体金额根据案件性质、标的额大小等因素而定。
等待开庭通知:在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收到开庭通知,可以向法院咨询或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参加庭审: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庭参加诉讼,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诉前联调无果后,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选择起诉,无需再经过调解程序。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即使诉前联调无果,当事人也不必过于担心,可以通过正式的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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