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自认定之日起,最长会被限制一定期限进行相关活动或享受相应权益,具体期限根据九大分类的行为不同而定。
其中,执行过程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其他被法律规定为限制性消费的行为,最长可以限制5年。
因此,失信执行最长会被限制一定期限,最长为5年,期限届满之后会自动解除,但在此期间,需要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并纠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