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也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在西安市的不同地区,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也存在差异。例如,陕西省级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是根据统筹地区实时调整当年月均养老金的2%来划入。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的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大致为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的2%左右。而榆林、延安、汉中则按照调整当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月均养老金比例划入,划入比例分别为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