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因为法院委托系统创建账号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法院与鉴定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委托,但并不代表鉴定机构已经接了具体的案件委托。
鉴定机构还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核、分配任务、收集证据等一系列工作,所以法院委托系统创建账号只是一个前期准备工作,具体的鉴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委托系统创建账号的时候,鉴定机构通常会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了具体的鉴定任务,这种确认通常包括鉴定机构的接受意愿、价格等方面的协商。
因此,即便创建了账号并不代表鉴定机构就一定会接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