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学校的制度不一样,具体以自己读的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一般情况下,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按实际授课时间计):6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7-18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9-30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31-4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0学时及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