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检察院归县政府管,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属异地交流的领导干部。
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县人民代表会选举产生。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享受副处级待遇。
检察院的工作职能是对公安机关侦办结案的民事、刑事案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条款的可预以纠正或发囬重审,案件确认后,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