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地区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是可以继续缴纳社保的。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可以选择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但需要自行承担个人部分的社保缴费。
此举有利于保障失业期间的个人社保权益,同时可以保持社保连续缴纳记录,避免因缴费中断带来的影响。因此,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是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