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医保全省报销标准和比例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80% 支付(基本药物按 90% 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 60% 支付;二级医院按 58% 支付;三级医院按 45% 支付。
- 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 85% 支付(基本药物按 90% 支付),二级医院按 70% 支付,三级医院按 60% 支付。
2. 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 18 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650 元,报销比例为 50%,上限为 2000 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 年满 70 周岁及以上,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650 元,报销比例为 6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65%。
3.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 广东省社保重大疾病报销标准涵盖 21 种疾病,如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丙型肝炎等。职工医保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 400 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 城乡居民医保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 400 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报销比例和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医保政策调整等原因而有所变化。如需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和比例,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