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为本市参加决赛人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为参加决赛人数的6%,二等奖为12%,三等奖为18%。
美赛各奖项获奖比例如下:O—特等奖,比例为总选手人数0.5% ;F—特等奖候选提名,比例为总选手人数1% ;M—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