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本金必须用于购房或者还债,不能用于自付。因此,长沙公积金贷款本金不能用于自付。但是,如果借款人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可以选择使用个人储蓄或其他贷款方式来解决自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