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结算可以用医保个人余额。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如果要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的刷卡手续办理即可。医保内的个人负担部分,您既可以全部用医保卡支付(余额足够的话),也可以支付一部分。所谓个人负担部分,指起付点以下的部分(如三级医院的2000元),以及报销比例个人负担的部分(如三级医院的20%)。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