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参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则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另外,如果参保人在生育保险报销期间中断缴费超过四个月,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因此,为了能够享受武汉生育保险的报销,参保人需要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且生育前一个月仍在缴纳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