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9月起天津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751元和23757元。
也就是说,天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从4400元,变更为了4751元,增长了整整3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