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在与员工实行劳动竞争关系期间,不能单方面结束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工作三个月,如生病或休假等,雇主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但需要给予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未经协商一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为违法。因此,如果待岗员工与雇主协商解除合同且给予相应补偿,则解除合同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