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最新规定如下:
1. 补缴时间: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时间限度上可以追溯到1997年10月1日。
2. 补缴条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可以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1)未满15年的参保人员,因故中断缴费,在满足缴费年限要求后想要提前领取养老金的; (2)满15年的参保人员因故中断缴费,无法在规定年限内领取养老金的; (3)已领取养老金或退休待遇的人员因未按规定缴费或少缴费,需要补缴的。
3. 补缴基数: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用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标准为准。
4. 补缴费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费率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缴纳,一般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