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
一、符合政策一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符合政策二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孩的医学证明、二孩的产检本、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要交回街道计生办注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三、符合政策三孩登记程序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第一、二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三孩产检本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离异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四、符合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前面小孩的出生证、结婚证、医院的产检本,离婚协议书,(如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需准备一式一份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