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账号(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银行提供)。
5、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