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按以下标准执行: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