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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妇幼保健院报销标准
时间:2025-04-10 23:01:16
答案

滕州妇幼保健院的报销标准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300元。

二级医院: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其中,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

三级医院:县三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市三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75%1。

生育保险报销:

产前检查费用: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

住院分娩(市职工包含大月份死胎剖宫产):不设起付线,除个人负担外,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职工引流产:住院引流产和分娩的孕产妇,办理住院后到出院窗口直接关联医保身份,出院时持出院通知单到医保审核窗口审核报销。

取放环:普通350元;嵌顿住院2000元,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女方无生育险):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50%,直接在院联网报销。

省、市职工住院未分娩,因怀孕、生育引起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在院联网报销。

省、市女职工领失业金期间可在院联网报销生育险,不享受生育津贴2。

补助政策:

选择产前血清学筛查的孕妇,孕15-20+6周,接受项目服务符合条件者只免费享受一次报销,报销150元。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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