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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遴选程序
时间:2025-04-11 15:23:20
答案

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

确认缴费,缴纳笔试考务费

打印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阅卷完成后,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各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五)公示和任职

各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可在本单位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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