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市,如果您发现自己重复参保了,首先需要明确重复缴费的具体情况。重复参保的处理原则一般是参保人员只能选择在一个统筹区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
对于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如果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对于重复参保的退费问题,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如果您想领取重复参保的个人部分,需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请注意,具体的退费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退费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退费政策和流程。
此外,为了避免重复参保的情况发生,建议您在参保前仔细了解当地的社保政策和规定,选择适合自己的参保方式,并及时更新自己的参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