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2021年4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配合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中央、省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大江大河和跨境河流,探明储量的贵重稀有矿产资源,重点国有林区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