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至1986年期间,中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行“晚婚晚育”政策,鼓励晚婚晚育,推迟生育年龄,减少生育次数。
实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政策,即“计划生育”政策,限制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控制人口增长速度。
实行“计划生育责任制”政策,即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管理体系中,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实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避孕、绝育等措施,以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中国人口的增长速度,缓解了人口压力,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